为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推进村级财务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近年来,绩溪县板桥头乡各村按要求每季度公示村级财务收支明细,接受群众监督,真正做到“阳光村级财务”。
核实公开内容,保证内容全面真实。板桥头乡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照《板桥头乡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和《板桥头乡村级项目管理制度》等文件做好原始票据核对、审核、入账工作,各村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规范民主管理机制、全程民主监督,保证公开的真实性。
规范公开程序,保证有效监督。严格执行《板桥头乡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将每季度次月15日确定为村级财务季度公开日,对前一季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公开。同时,需要公开的内容由村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盖章,村委会及时将公开表粘贴在村委会财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至少保留15日。
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方式多种多样。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公开,线下在村委会显著位置设置公开栏,每季度以文字、表格形式公开各类财务情况对村级财务进行公示、公开,线上借助政务公开网、小微权力平台对各项收入、支出、债权债务等项目进行公开。同时,定期召开会议,在会上详细公开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扩大监督覆盖面。(张叶)
手机扫一扫也能查看
版权所有:安徽科技新闻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Copyright © www.ahkj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34120220005 | 备案号:皖ICP备2022014116号-1 |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351号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281 2878、 举报邮箱:282894585@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248号交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