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6月30日,六安市裕安区新安交通执法中队对辖区兴隆液化气站进行了专项安全检查。
执法人员依法检查液化气运输车辆资质、驾驶员资质、安全管理台账、灭火器、消防栓等基本情况,要求液化气站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安全理念,本着对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增强风险防控本领,堵漏洞、补短板、强基础,严把液化气、石油运输关。液化气站必须委托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承运车辆和从业人员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严格管理,杜绝黑车运输、无证运输、违法运输。
接下来,新安中队将加大对危险品运输的执法检查力度,突出查处重点,对发现的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有效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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