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执法人员巡查至G237与**驾校岔路口处发现牌号为黄皖N****/皖N***挂六轴货车涉嫌在公路上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立即将车辆引导至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停车场暂扣并责令停驶,该车驾驶员不服从指挥且拖延时间,经较长时间教育后,仍拒绝上磅检测,擅自锁门离去。
经现场执法记录仪视频、车辆运行轨迹等多方证据显示,该车为六安**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运载货物为河沙,驾驶员不服从执法人员管理,拒不配合上磅称重检测,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依规作出罚款叁万元的行政处罚。
立案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经流动检查检测显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拒绝称重检测。
处罚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拒绝称重检测的,处三万元罚款。
下一步,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持续保持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逃避称重检测的道路运输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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