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勇立潮头,奋楫争先,积极改革创新,持续发力推进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登记服务提质增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交地即交证”
土地供应阶段跨前服务。根据项目需求,主动向前延伸不动产登记服务,提前对接开展地籍调查,打通上游相关业务环节,实现土地供应、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信息共享、并行办理。引导有需要的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取得划拨决定书时,同步申请不动产登记,实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动产权证等“多证同发”。仅今年三季度,金安区就已为4个项目成功开展了“交地即交证”。
项目建设阶段即时服务。针对有抵押融资需求的企业,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抵押即交证”的即时服务。根据企业融资需求和不动产不同物理形态,开展纯土地抵押与在建工程抵押,合并办理抵押权注销、新抵押权设立、抵押权变更等业务,满足企业项目建设不同节点的抵押融资需求。
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验收即交证”
竣工验收阶段联动服务。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金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住建、消防等部门多方联动,通过提前介入、部门间数据共享,为企业提供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单、不动产权证书等“多证同发”服务。企业可同时申请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和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验收即交证”。房地产开发项目通过验收后,可同步申请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实现“交房即交证”。
生产经营阶段拓展服务。设置营商环境专窗,涉企不动产转移登记无需网签,缴税、登记“一窗受理”,即时办结。拓展“带押过户”服务范围,实现“带押过户”跨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覆盖工业、商业等各类不动产,让企业在转让已抵押不动产时免于筹措资金。开展“无还本续贷”抵押,通过旧抵押权注销和新抵押权设立登记合并办理、顺位抵押权设立和旧抵押权注销登记合并办理,以及抵押权变更登记等,实现“借新还旧”无缝衔接。(胡醒醒 朱晓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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