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制约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而且破坏了公路、桥梁等重要交通基础设施,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近年来,六安市交通主管部门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治理思路,以科技治超、联合执法、源头监管为抓手,推进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和区域联动执法,不断完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截至2023年底,全市检查道路运输企业1230家,排查道路运输一般隐患2633个,重大事故隐患34个,均已全部完成整改。全市交通执法部门共立案查处案件4464起,罚款2026万元;查处超限车辆9894台(其中超75吨或100%车辆63台、百吨王33台),卸载超限货物15万余吨,驾驶证记分20226分,公布典型执法案例6起。2023年全市发生道路运输事故3起、死亡3人,均为专项行动开展前发生,同比分别保持持平、下降25%,与2021年相比分别下降40%、62.5%。2024年1月至4月,全市共查处违法超限运输车辆3769台,卸载货物5.7万余吨,查处源头企业7家,非法改装车辆22台,交警记分7062分,全市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超限运输率长期控制1%以内境内国省干线及县乡公路得到有效保护。但是六安市道路货运企业存在多、小、散,本质安全水平低的特点,挂靠经营比较普遍。受利益驱动,多拉快跑违法行为较为突出,另外还存在道路运输方面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路警联合执法协调不够有力,源头监管不到位,非现场处罚执行难等痛点难点问题,亟待国家层面推动解决。
2023年6月份以来,六安市扎实开展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专项行动,通过专项整治,全市高风险运输企业由2022年的103家,下降到目前的8家,道路货运车辆的违法违章率大大下降,道路行车亡人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但在工作中发现,道路运输领域事故发生率仍处于高位,占所有行业事故总数的60%以上。
困难问题一是道路运输亡人事故仍处于高位。六安市现有12吨以上的重型货车约有30000余辆,近年来,全市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等部门加大了对重型货车的监管力度,事故率逐年大幅下降,但因大货车“三超一疲劳”、玩手机、农村三轮车不按照规定行驶而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仍在高位运行。二是源头管控有缺位。受经营环境变化和利益驱动,部分源头企业违规装载;货运企业违法运输,非法驳载场取缔需要地方政府统筹解决;受营商环境考核制约,执法部门对小微货运企业的执法检查不敢较真碰硬,加之小微运输企业多而分散,执法人员很难做到全覆盖的安全检查,源头监管不到位。三是科技手段推动乏力。虽然交通部门一直在大力推进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要求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全市所有货运车辆均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但此设备相较于4G智能视频动态监控尚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自动提醒纠正的功能不全,对车辆超速、疲劳驾驶的预警全部靠人工干预,工作难度相当大。四是社会化监管缺乏上位法支撑。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只对企业的动态监控管理进行规定,而对第三方监控平台监管的监管没有明确,没有把社会化监管平台的人员、设备、场地和服务要求作为备案的必要条件,交通部对大型货车没有强制性规定,只是推广使用,使新科技无法在我市发挥作用。五是恶意竞争增加安全风险。今年以来,六安市7家监控平台进行自主整合,按照交通部及省市交通部门的要求,对所监控的30000余辆车进行了规范的监管,但是又有小的平台故意以低价监管来招揽车辆进驻,低价格必定会降低监管标准,造成大量的车辆在转网期间脱离监管,致使部分车辆失监脱管,存在重大风险隐患。
出台关于加强普通货运车辆的安全监管地方性法规。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关于加强货运车辆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或者出台地方性法规,把交通部没有规范的到位的加以明确,强制性推广4G视频监控,明确企业“两类人员”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学时,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管理能力,同时使交通执法部门对第三方监管平台的执法管理有法可依。
把好动态监控平台运营服务商的准入资质关。目前,车辆动态监控社会化运营服务商只是由设区的市运管机构受理,省级运管机构备案公告,对运营服务商办公场所、人员配备、设备、设施等硬件要求没有统一标准。建议将第三方监控平台的资质备案下放至县一级,重点把好资质关,管理部门可以随时抽查运营商运营情况,坚决将滥竽充数和扰乱市场的违规运营商清理出去。
把好运输车辆转网备案核查关。建议省级层面出台车辆动态监控转网期间安全监管的细则,原则上不建议运输车辆大规模、大范围的转网,确需转网的,必须要到县级运管部门备案,经现场核验停运后,方可转网。运营服务商要定期向县级以上运管机构通报车辆在线率情况和到期不续费车辆,便于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动态监控动向,出台相关措施;同时,建议运营服务商与其服务的运输经营者之间签订规范的合同文本,明确运营商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权利义务,便于管理部门发现动态监控方面问题时的责任认定。
把好道路运输证件年度审验关。在道路运输证办理或者年度审验时,运管机构只对道路运输车辆有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及接入系统平台情况的笼统要求,但没有在线率和在线时间的具体指标,建议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时,运管机构必须要求经营者提供由管理部门监制、运营商出具的车辆在线证明,同时适当提高在线时间的要求,以有效遏制运营商造假行为的发生。对于转网的车辆必须停止运输,卫星定位系统恢复方可营运。
把好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关。交通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题责任落实方面的执法检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对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企业进行一案双罚。加大稽查力度,不管是平台运营服务商的违法行为还是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都要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进行立案查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设和完善道路运输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保障联网联控系统稳定运行,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对动态监控违法行为长期保持高压态势,以扭转目前的无序和被动局面。(丁仁华 潘立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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