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11月21日从财政部了解到,为鼓励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药监局日前发布公告,发布第三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
第三批清单包括51个抗癌药品制剂和原料药、20个罕见病药品制剂和原料药。根据公告,自2022年12月1日起,对清单中的药品,国内环节可选择按3%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进口环节减按3%征收增值税。
自2018年以来,我国已先后公布了两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对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给予增值税优惠是一项惠民政策,有利于降低药品价格,保障患者用药需求,同时也有利于支持制药产业发展。(申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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