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可以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自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土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享受条件:1.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认定和管理办法分别由国务院教育部门和省级教育部门发布。2.在孵对象是指符合上述相关认定和管理办法规定的孵化企业、创业团队和个人。3.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应按规定申报享受免税政策,并将房产土地权属资料、房产原值资料、房产土地租赁合同、孵化协议等留存备查。 (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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