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合肥9月2日电 9月1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联合发布通知,即日起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这也意味着,安徽正式宣布实施“认房不认贷”。
《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购房所在地的市、县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均按首套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通知》指出,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如需查询网签合同备案的成套住房套数,由市、县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查询,并出具查询结果。
按照通知要求,此项政策作为政策工具,纳入“一城一策”政策工具箱。
值得一提的是,“认房不认贷”政策落地后,购房时可按首套来执行贷款政策,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
尤其对于改善性住房家庭来说,“认房不认贷”政策将带来直接利好,因为首套房贷款利率可以降低,减少“月供”,提高购房支付能力,继而减轻购房负担。(汪瑞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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