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源头治超巡查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合武高速铁路安徽段施工二分部项目部在跨越六安段瓦西干渠水域正在建设跨河钢栈桥,经调查核实,该钢栈桥为跨河大桥前期工程,项目已取得交通部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但未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六条: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下列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应当经海事管理机构许可,并根据需要核定相应安全作业区。执法人员当场责令施工方立即停止违法水上水下活动作业,在取得合法许可后方可继续施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作业和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在内河通航水域或者岸线上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活动,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取得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上水下作业或者活动的。
该违法行为属于初次违法,依据《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其违法情节一般,未产生危害后果,决定给予违法企业伍仟元罚款。
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源头治超巡查大队持续加大对涉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水上水下作业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王婷婷)
版权所有:安徽科技新闻网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和建立镜像 Copyright © www.ahkjx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34120220005 | 备案号:皖ICP备2022014116号-1 |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3351号
本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51-6281 2878、 举报邮箱:282894585@qq.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248号交通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