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发布《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膳食加工配送指南》
将于9月23日起正式实施
7月29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由市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中心负责起草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膳食加工配送指南》马鞍山地方标准经市市场监管局批准发布,将于今年9月23日起正式实施。
该标准重点关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硬件设施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对如何加强食品制作及配送过程中的风险因素、薄弱环节管理作出规范性要求,其中,“基本要求"“原料管理”“加工制作”“食品配送”“清洗消毒及餐具保洁”是该标准的主要规范性内容。
例如,在“基本要求”中规定,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宜小于400平方米,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入侵。所有对外开放的窗户、通风口、排气窗等设施应配套设有纱网等防虫害侵入设施,并保持关闭状态。在“原料管理”环节规定,原料和人员进入食品加工区域应做到人物分离,在入库和清洗切配前,食品原料应在专门的区域内完成验收,并设有不台格品区在“加工制作”环节明确、集体田餐配送单位连续停产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停工、再次开工前应及时清场,停工前应将原辅料库、冷库及其他物料转运,暂存外的剩余开封预包装食品、散装原辅料及农产品清理作废,并报监管部门备案。
在“食品配送”环节规定,在配送过程中宜采取远程在线温度监控的方式对餐品中心温度进行监控,并通过即时定位功能监控配送路线,以实现保温配送过程的全程控制。
据了解,该标准适用于指导我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管理,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供参考意见。目前,我市共有11家获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2023年以来新增4家,主要面向企业、学校和养老助餐点供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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